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88水災青創貸款受災戶可暫緩繳本息半年

行政院青輔會為協助88水災青創貸款受災戶,紓緩因水災受損所造成之還款壓力,已協調青創貸款各承辦銀行、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行政院經建會等,對於持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受災證明或經承辦銀行實地查證確有受損之青創貸款戶,其原有貸款償還紓困方式如下:﹙一﹚ 擔保貸款:利息展延半年,本金展延5年。﹙二﹚ 無擔保貸款:本息展延半年。青輔會並呼籲,相關受災之青創貸款戶可以主動與原貸款銀行聯繫,提出本息展延償還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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